各级使用系统的简明操作步骤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本节内容是各级主管部门均采用标准数据流程时,各级的简明操作步骤;在系统的实际使用过程中,会随着各省的要求不同,各级的操作步骤略有不同。请各级参照使用。

一、学校级

1、进入系统;

2、选用使用单位级别为学校级;

3、在学校(机构)行政辖区设定中选择学校所属的行政辖区;

4、在学校(机构)代码设定中选择学校(机构)代码;

5、按‘确定’按钮,进入代码管理、数据编辑、数据校验、数据汇总菜单。

6、输入学校代码的相关信息,进行学校代码的校验;

7、数据录入与编辑;录入数据后进行数据完整性校验和数据的逻辑关系校验;

8、全部基表数据上报;系统会自动将您要上报的数据送入上报目录中。将系统上报目录中的所有文件直接(或先进行压缩)拷入软盘或直接用邮件附件的形式送往上级主管部门。

 

二、省级

1、进入系统;

2、选用使用单位级别为省级;

3、在学校(机构)行政辖区设定中选择行政辖区;

4、进入代码管理的行政辖区代码编辑,将行政辖区代码的相关信息录入并进行校验;

5、将一所学校上报的学校代码、全部基表数据直接拷入‘\高等教育统计\接收’目录(若是压缩文件先进行解压缩);

6、全部基表数据接收,再进行数据完整性校验和数据的逻辑关系校验;

7、重复步骤5和6,直至所有学校接收完毕;

8、数据汇总,汇出本省综合报表;

9、上报全部基表数据;系统会自动将您要上报的数据送入上报目录中。将系统上报目录中的所有文件直接(或先进行压缩)拷入软盘或直接用邮件附件的形式送往上级主管部门。